一套安置房拆散一个家 13年夫妻因房屋分配问题离婚

08.04.2015  10:45

房屋拆迁让很多人一夜暴富,巨额财富面前容易让人失去理智,有的因拆迁款或安置房分配不均导致家庭破裂。近日,全椒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房屋拆迁而引起的离婚案件。

原告王女士与丈夫李某经人介绍相识、相爱,2001年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婚后第二年生育一女。李某在乡镇中学教书,王女士照顾家庭之余外出打零工,虽然经济不宽裕,但三口之家也算是其乐融融。2013年,李某父母的房屋拆迁,共分得四套住房,李某及两个妹妹各得一套,李某父母自留一套准备安度晚年,对拆迁安置住房的分配一家人还签订了一份协议。但王女士对公婆的分配方法颇有微词,认为两个妹妹已经出嫁,不应当参与房屋分配。而李某在此时不但没有安抚王女士,还告诉她房屋如何分配是李家人的事,房子与王女士没有任何关系。失去家庭安全感的王女士与李某一家人一直吵吵闹闹,有时甚至大打出手。

2014年7月,王女士曾起诉要求离婚,经法庭调解后申请撤诉。时隔半年之余,王女士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李某父母分配的安置房。庭审中,李某坚持认为安置协议是父亲与政府签订的,父母并未将房屋实际赠与他,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

考虑到安置房尚未办理房产证,处理的只是使用权,承办法官建议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作价,由李某对王女士进行经济补偿。经调解,王女士与丈夫李某就离婚与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王女士应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作价5万元由李某一次性支付。一出因房屋拆迁引发的闹剧画上了句号。(孙梅梅 记者 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