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21.05.2015  12:07

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当兵的历史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谁选择了军营,谁就选择了光荣,选择了责任。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好男儿,当兵去!

一、2015年征兵时间

2015年征兵工作即日起可在网上登记报名(在校大学生5月份开始报名,6月份体检),全国征兵时间是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 9月5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二、入伍基本身体条件

年龄条件: 男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文化条件: 征集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录取的新生入伍。

身体条件: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应征入伍程序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新录取的新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适龄应征青年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和《申请表》)交学校人武部审核,此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登记表》交学校人武部一份,《申请表》经学校财务处审核后盖章交学生处一份。
                        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待安置、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优惠政策同学们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各学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相关工作。要把大学生征兵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要求,确保责任落实。
  (二)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广大毕业生应征入伍积极性。各学院要迅速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给2015届全体毕业生。要把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讲深讲透,把毕业生和家长关心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入伍后优先选拔使用、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等政策宣传到每一个毕业生;把征集工作的要求、程序、时间安排等明确告知毕业生。
  (三)精心组织,逐项落实征集工作要求。征兵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环节多,各学院要按照工作的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任务。
  
  校人武部征兵办公室电话:63828115      63513002
  联系人:戴老师      丁老师

包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电话:63357983


                          人武部  学生工作部(处) 就业工作处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