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关于做好2015年处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转发中组部〈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14〕103号)要求,现就做好厅系统处级干部2015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厅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厅机关处级干部均应按要求于2015年1月份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根据中组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组通字〔2014〕1号)规定,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2014年度新任处级干部按照首次报告要求,全面完整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二、处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由本人亲笔填写。并在封面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厅直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的材料,由分管厅长审签,其他处级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材料送所在单位或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由本人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收集齐后(不拆封),连同报送清单(本单位应报告多少人,实报告多少人及报告人的姓名和职务,未报告的人数、姓名、职务及原因),于1月底前分别送厅人事处和监察室。厅机关各处室局统一收齐本处室处级干部报告材料后于1月底前分送厅人事处和监察室。
三、厅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将本《通知》和中组部印发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组通字〔2014〕1号)送达每位填报对象,切实抓好学习和宣传工作,并配合做好厅管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可登陆安徽先锋网( http://www.ahxf.gov.cn )和省文化厅网站公告栏中自行下载,并用A4纸双面复印装订。
四、按照中组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组通字〔2014〕1号)及省委组织部的《实施细则》(组通字〔2014〕22号)要求,随机抽查核实工作在三季度集中开展,我厅将于2015年8月底前按规定报送随机抽查核实对象,委托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进行抽查核实。从2015年1月起,要对所有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考察对象为科级的先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重点抽查核实。
附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5版)(1).doc
安徽省文化厅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