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筹资工作顺利开展

14.11.2014  14:18

  为进一步提高界首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城乡居民医疗制度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4〕24号)和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财社〔2014〕910号)等文件精神,2015年界首市城乡居民医疗筹资工作于2014年9月启动。城乡居民医疗人均财政补助提高至360元,个人缴费100元。

  截至2014年11月11日,该市共筹资5613.49万元,筹资进度达到73.48%。从筹资进度情况来看,大部分乡镇对参合参保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宣传力度大,群众参合参保积极性高。

  界首市重组织、强领导,重程序、讲规范,重协作、明责任,严格遵循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及时将资金划转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基金专户,防止基金被截留、贪污或挪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城乡居民医疗政策的落实,有效缓解了该市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群众健康观念也逐步转变,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界首市财政局

  曹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