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人大常委会明确2016年四项工作任务

19.01.2016  16:20
  近日,镜湖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了2016年要深入贯彻中央18号文件、省委12号文件、市委16号文件精神,贯彻省、市人大工作会议和全省人大代表小组建设座谈会精神,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适时召开区人大工作会议,谋划人大工作新思路,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并明确了以下四项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助推“四最”镜湖建设。围绕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及时将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改革任务转化为决议决定,推动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和主动适应新常态,准确把握服务发展的着力点、依法履职的切入点,做到与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围绕“五大工作体系”,重点加强对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和新型城市建管体系领域的研究。尤其在推动互联网、文化旅游、商贸、金融四大主导产业的发展上加强人大工作监督,与此同时围绕城市规划、城乡统筹、品位提升、协调发展、共建共享、以人为本等六个方面加强对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监督,并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研究会的作用,有针对性地提出改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中心城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发展,实现产业转型和城市管理的双提升。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做到善议大事、善谋全局,促进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和人民群众普遍愿望的实现。加强干部任前资格审查和任后监督工作,依法行使任免权,按照法定程序实现区委人事安排意图。
      二是扎实开展监督工作,着力推进依法治区。围绕政府依法行政和检法两院公正司法,强化监督法的实施。充分发挥法律、财经两个专家咨询组的作用,更加注重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围绕“十三五”规划,从今年起对规划实施情况逐年进行跟踪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公共安全、房屋征收、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司法公正与效率等方面的监督工作,推动经济健康运行,打造绿色城区,增进民生福祉,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和谐稳定。按照新修改的预算法,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推进“一府两院”备案审查工作。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和选举的干部,组织向宪法宣誓活动,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序推进第二批政府工作部门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对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开展工作评议试点,通过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结果运用等多种形式,使人大监督更具权威、更有深度、更富成效。
      三是强化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以发挥代表作用、促进代表履职为主线,进一步规范、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健全代表学习培训、履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信箱、常委会QQ群、代表组QQ群和社区微信群的作用,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委工作的参与,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做实社区代表工作室平台,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矛盾调处,进一步发挥代表联动作用,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继续做好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换届前代表述职率要达到100%。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机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加强工委督办力度,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鼓励代表约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不断提升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开展2015年1号议案办理“回头看”工作,加大对占道经营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推进“还路于民”。提前谋划,精心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四是顺应“创新、活力、作为人大”目标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理论学习和法律学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人大各项工作,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常委会党组要坚持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自觉,坚持廉洁自律。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注重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民情民意,使常委会各项工作始终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始终为人民履职、受人民监督。在区委的领导下,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机关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有活力的干部队伍。(孙芳) 信息来源:芜湖市镜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