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嫁给大19岁老师 9年后她以年幼无知起诉离婚被驳回

26.09.2017  09:17

  本网讯(吴彬 胡慧静 陈杨进)当爱情尚在,什么都不能挡住在一起的意愿,年龄差距都不是问题,但爱情没了,曾坚信的“年龄不是问题” 却成了离婚的理由。近日,枞阳县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刘兰系90后,与徐波相差19岁。2008年,正在读高三的刘兰经人介绍与小学教师徐波相识。两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这场特殊的“师生恋”遭到了刘兰家人的强烈反对,然而,坚信爱情的刘兰最终还是选择了与徐波走到一起,两人于2009年生育一子。因刘兰未达法定婚龄,两人于2014年补办婚姻手续。婚后,因双方家庭矛盾及年龄差距过大等原因,刘兰与徐波渐渐产生矛盾,两人时常为琐事发生争吵。2017年7月,刘兰以年幼无知、年龄差距过大、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
  枞阳法院审理认为,刘兰与徐波系自由恋爱,刘兰冲破家庭阻力与徐波同居生活,且在生育孩子多年后同徐波并补办结婚手续,应视为双方婚姻基础牢固。诉讼过程中,刘兰未能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而刘兰起诉离婚后,徐波仍多次汇款给刘兰,且多次去刘兰家看望,因视为夫妻感情未彻底破裂。据此,枞阳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刘兰的离婚诉求。(文中当事人为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