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 2020年农村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10.12.2014  09:48

  安徽广播网12月10日讯 (记者:徐军) 省政府办公厅12月9日发布《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沟塘等水体基本得到治理,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特色景观旅游名村。

  意见指出,根据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镇、村人口变化等情况,修编完善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明确重点镇和一般镇、中心村和一般村的布局;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与建设标准。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危房改造任务,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行城乡区域供水,到2017年底,全省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0%。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到2017年底,全省所有中心村村内主要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意见要求,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以县级为主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做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