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民政局出台《2017年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3.02.2017 21:34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更好发挥农村低保兜底脱贫作用,落实精准扶贫帮扶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全面覆盖,临泉县民政局完善和健全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制定了《2017年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努力在第一季度完成农村低保对象精准保障工作任务。
一、动态管理,精准扶贫
《 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农村低保政策与扶贫攻坚的对接工作,按照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有进有出”的低保动态管理机制,严格审批程序,再次审核本辖区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特别是2018年预脱贫的对象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对通过各项扶贫开发政策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通过领取低保救助金脱贫的家庭,暂不退出农村低保范围。使我县农村低保救助人员更加准确,救助面积更趋合理。
二、全面核查,严格审批
县民政局组成四个审批调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查看各村(居)委会民主评议情况及长期公示情况,提出整改处理建议。县民政局根据公示结果,于4月份符合条件的对新增农村低保对象予以审批,发放低保救助金。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县纪委、督查局、民政局等部门根据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部署,对各乡镇(街道)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工作情况和工作进度进行不间断督促检查。对清理整顿工作不力,有问题不及时整改,在动态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规办理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上报单位:临泉县民政局 |
信息作者:张永红 |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23.02.2017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