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计划3年内培育百余家科技小巨人企业

09.12.2016  13:12

科技小巨人企业将在上市融资、科研经费等多方面得到优待。记者从合肥市科技局了解到,依据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市科技局制定了《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管理办法(暂行)》,计划在3年内在合肥培育100家以上掌握核心技术、处于快速成长期的科技小巨人企业。

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及与之相适应的研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活力足、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合肥市将采取市、县(市)区、开发区联动方式对科技小巨人企业进行培育。

对于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有一定的标准,按照《办法》规定,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企业发展潜力大,或具有较好的成长性,近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含)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含)之间,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营业收入在4亿元至10亿元之间,比例不低于3%。此外,科技小巨人企业要拥有自主研发知识产权,有发明专利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其他按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等。

对于选为科技小巨人的科技企业,合肥将优先推荐承担国家或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争取国家和省的项目资金支持。对增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合肥将择优给予自主创新研发项目支持。

此外,合肥还鼓励省、市产业投资基金优先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上市融资。组织风险投资机构、科技保险服务机构与科技小巨人企业进行对接,促进金融担保机构建科技小巨人企业信用担保贷款池,为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搭建高端人才平台,建设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搭建与国内外龙头企业对接平台,组织企业参加专业会展、技术研讨交流等活动,提高企业的行业影响力和产品知名度。(杨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