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提前拨付2016年公用经费三千余万元

01.02.2016  08:34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确保2016年新学期开学工作正常运转,日前,蒙城县教育局财政局研究决定,提前拨付2016年公用经费3499万元,专项用于学校公用支出。

根据年初行事历安排,蒙城县依据省财教文件精神,按照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的标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取暖费年生均补助标准按25元核定,在校生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按年生均6000元标准核定,预拨2016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公用经费34995052.5元,预拨金额占学校全年公用经费预算的30%。

据悉,根据该县年初测算,2016年蒙城县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2660.6万元,免费教科书资金1855万元,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761.35万元。

该县还健全了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统筹管理机制,统筹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重点向薄弱学校倾斜的工作机制,同时实施初中学校和中心小学预算批复全覆盖、村小和教学点预算由其所属学校统一编制的办法,认真执行相关政策,严格实行“双审核”管理制度,加强经费精细化管理。(耿鹏 特约通讯员:于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