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组通字〔2010〕42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4〕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名单附后)。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23日(周二)上午8︰30—12:00
地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地址:合肥市屯溪路435号)七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各1张,同时上交本人2寸蓝底证件照3张。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如参加同一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2人,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27日(周六)上午。
地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会议室。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候会室报到,经核准身份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官构成
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选派)数量为4人。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差额1人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由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统一安排,考生自行承担费用。体检结果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按有关规定递补。
考察工作由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当考察人选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时,按同职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的时间安排另行确定。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遴选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进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负责组织领导,办公厅人事处具体实施。面试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负责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63609619
监督电话:0551-63608316
附件:
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14年12月17日
信息来源: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