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机关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有关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4〕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省粮食局机关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面试及有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和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安徽省粮食局人事处(合肥市芜湖路319号良苑大酒店705室。联系电话:0551-62870621)。
(四)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原件等材料。
2.报考30040职位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2年以上财会工作经历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时间。2014年10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二)地点。省粮食局五楼会议室(合肥市芜湖路319号)。
(三)参加面试人员顺序。以面试的当天抽签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为考试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1人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的,按同职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格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遴选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综合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按职位遴选计划数择优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将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公务员局网和安徽粮食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对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其在原单位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面试及有关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70621
监督电话:0551-62870618、62870619
附件:
省粮食局机关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
安徽省粮食局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