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28.02.2015  09:49

各市粮食局,县(市、区)粮食局,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管委会,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国粮办人〔2015〕33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全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机构

安徽省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站。

二、计划安排

鉴定、培训时间

4月

5月

7月

9月

11月

12月

粮油保管员

初级

100名

 

 

100名

 

 

中级

100名

 

 

100名

 

 

高级

50名

 

 

50名

 

 

粮油质检员

初级

 

 

 

80名

 

 

中级

80名

 

 

50名

 

 

高级

50名

 

 

 

 

 

粮油竞价交易员

中级

50名

 

 

 

 

 

制米工

中级

 

 

50名

 

50名

 

制粉工

中级

 

 

50名

 

50名

 

制油工

中级

 

50名

 

 

 

50名

粮食经纪人

初级

100名

 

 

 

 

 

中级

50名

 

 

 

 

 

三、组织方式

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粮油竞价交易员和粮食经纪人鉴定由安徽科技贸易学校组织进行。培训委托安徽科技贸易学校组织开展。鉴定培训具体事项详见安徽科技贸易学校鉴定培训公告。

制米工、制粉工、制油工鉴定由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组织进行,培训委托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组织开展。鉴定培训具体事项详见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鉴定培训公告。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全省粮食产业改革发展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提供支撑和保障。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才意识,紧紧扭住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这个抓手,加强和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好落实好2015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按照计划安排,分批分次组织取得储备粮存储资格的国家和省级储备库、粮油质检机构、市级以上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员工和本地区粮油竞价交易人员、粮食经纪人参加培训鉴定。

(二)加强改进作风。省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站和各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围绕工种类别,创新工作方法。各市、县粮食局要提升主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鼓励和组织企业集体报名、集中培训。粮食经纪人和制米工、制粉工、制油工等工种的培训鉴定,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安徽科技贸易学校要积极采取培训进企、鉴定上门等方式开展,对20人以上培训规模的提供高效、规范、便利的服务,选派专家、考评员到当地和企业直接进行培训和鉴定,切实提高培训鉴定工作的质量。

(三)加强考核考评。各地开展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情况,省局继续纳入今年全省粮食工作目标考核,并作为申报储备粮存储等有关资格、政策粮食收购业务以及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评选参考条件。各地各单位的目标考核,要将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设置一定比重的分值,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计划落实。

 

 

 

安徽省粮食局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