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在肥召开

11.02.2015  09:52

 

2月10日上午,2015年全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在肥召开。省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孙丽芳作了工作报告,副主任(副局长)白和平主持会议,罗曙生、李东亮、袁家跃、沙圣虎、王俊贵等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市民委(宗教局)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及广德、宿松县民宗局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民委(宗教局)机关处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孙丽芳在报告中强调,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国家民委主任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等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总结2014年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奋力推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报告指出,2014年是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深化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少数民族扶贫增收工作,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持续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有效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全省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作出了积极贡献。

 

报告提出2015年我们一定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重点做好七项工作,奋力推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开好两个会议,出台一个文件,抓好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二是大力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深化“共同发展”提升行动,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着力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效益,着力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三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做好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推进创建工作向基层延伸,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四是推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分教解决各自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五是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教风建设等方面着力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六是加强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宗教界自身权益,举办“宗教慈善周”活动,充分挖掘我省佛道教文化资源优势,着力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七是加强立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做好宗教专项工作,深入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

 

为加强工作交流,会议选择了亳州、阜阳、马鞍山、芜湖、池州和安庆等6市进行发言,6市分别围绕不同的主题均作了充分的准备,总结了工作经验,突出了工作亮点。同时,还将16个市和2个省直管县的相关材料汇编成册印发会与人员。会议还征求了与会人员对2015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