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执业(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广大执业药师、从业药师:
根据国家和省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定和要求,现就2015年度全省执业(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方式及组织实施
2015年全省执业(从业)药师的继续教育仍采取面授和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所有申请参加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均需登录“安徽食品药品人才网”(www.ahfda.com)申请相应的继续教育方式。
二、继续教育有关工作安排
(一)面授继续教育
1、培训班时间及班次安排
期次 | 时间 | 人数 | 培训对象 | 地点 |
1 | 4月21日-4月24日 | 300 | 执(从)业药师 | 合肥 |
2 | 5月7日-5月10日 | 300 | 执(从)业药师 | 合肥 |
3 | 5月14日-5月17日 | 300 | 执(从)业药师 | 合肥 |
4 | 5月21日-5月24日 | 300 | 执(从)业药师 | 合肥 |
5 | 6月4日-6月7日 | 300 | 2014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6 | 6月11日-6月14日 | 300 | 2014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7 | 7月30日-8月2日 | 300 | 2014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8 | 8月6日-8月9日 | 300 | 2014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9 | 8月13日-8月16日 | 300 | 执(从)业药师 | 合肥 |
10 | 8月20日-8月23日 | 300 | 执(从)业药师 | 合肥 |
11 | 9月1日-9月4日 | 300 | 2014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12 | 9月10日-9月13日 | 300 | 2014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13 | 9月17日-9月20日 | 300 | 2014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14 | 10月28日-10月31日 | 300 | 2014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15 | 11月5日-11月8日 | 300 | 2014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16 | 11月12日-11月15日 | 300 | 2014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17 | 11月19日-11月22日 | 300 | 2014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18 | 11月26日-11月29日 | 300 | 2014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2、有关注意项
拟参加执业药师面授继续教育的学员(包括2014年考试合格人员)请于6月底前登录“安徽食品药品人才网”申请面授继续教育,并选择相应的班次。未申请或班次不符的学员均不能参加当次的培训。
参加面授培训学员请务必携带IC卡,尚未办理IC卡的学员可在面授培训班报到时办理。
请广大执业(从业)药师根据工作情况,合理选择班次。2014年考试合格人员报到时间为一天,其余班次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到时间均为半天。请广大学员做好时间安排,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参加所申请的班次培训。
(二)网络继续教育
申请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执业(从业)药师,可结合自身需求选择10个课件,每课件1.5学分,修完后即可得到15学分。
合肥广思博施科教服务有限公司将于4月初开始开通网络课程,届时请大家登录“安徽食品药品人才网”查询课程是否开通,并安排时间学习。若一周后网络课程仍未开通,请及时与公司网教联络处联系,电话:0551-63710078,联系人:王老师。
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2015年4月初至2015年12月15日,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学完课件并完成考试。学习完成后学员登陆个人管理系统打印学分模块自行打印学分,外省执业需纸质学分卡的学员请到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办理。
三、其他事项
请各涉药单位在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方面,给予时间和经费等方面保障。
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联系(联系人:杜老师 0551-63710076)。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