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太在2015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的廉政警示教育专题报告

18.03.2015  12:38

依法行政    严以用权

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同志们: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好与差,关系着党的惠农政策能否深得民心,关系着安徽农机化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和快速发展,关系着我们农机人的整体形象和农机局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还关系着我们十三五发展规划“敢追超”目标的实现。刚才,盛海同志就今年购机补贴的政策作了全面的解读,并对具体工作作了部署和安排,王萍组长宣读了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优秀单位和个人的表彰通报,强调了购机补贴廉政建设方面的要求,并代表省局与各市签订了工作责任书,省财政厅王定友副处长站在全省农机化发展以及农机购置补贴的高度,明确了财政对农机化发展以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支持态度,并强调了关键环节的注意事项,安排部署了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下面,我就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特别是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建设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回顾2014年工作

2014年,是我省农机化事业在改革中发展、发展中创新、创新中前进的一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本着简政放权、明确责任、防范风险的原则,首次全面推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模式。全省各级农机部门严格按照省级实施指导意见要求,严明纪律,严格程序,阳光操作,高效规范廉洁地完成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得到了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2014年7月17日,省局再次被评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优秀单位”,受到农业部通报表扬。2014年10月16日,副省长梁卫国在安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专报上作了重要批示,对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回顾总结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主要特点是“三创新、三强化”。“三创新”:一是创新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测算方式,首次出台了《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测算工作暂行办法》;二是创新政策宣传培训方式,分别在上下半年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培训月和“好作品”评选活动,培训人员逾千人,收集好作品300余篇,这也为农机化发展奠定了比较好的宣传基础和工作氛围;三是创新补贴档案管理工作,联合省财政厅、省档案局出台了《安徽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属全国首创。“三强化”:一是强化补贴资金实施结算进度考核,多次召开资金实施调度会,同时将结算进度作为绩效管理考核重点,确保了补贴资金按时完成;二是强化补贴信息公开,两次通报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从通报结果看,各地进一步增强了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和违规企业处理,组织开展了局领导班子成员购机补贴督查月活动,省局6个督查组分两次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专项督查和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全年共查处违规案件9起,暂停和取消农机生产企业6家、经销商8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整体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特别是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尤其是在思想认识上、工作作风上、依法行政上都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也严重影响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开展,影响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也由此增加了廉政风险,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做到守纪律守规矩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以及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要求更加严格,用权必担责,违规必追责,并且追责必从严,相对于经济新常态而言,这已经是一种政治新常态。为此,我们从事农机购置补贴的同志,一定要认清形势,强化权责对等意识,做到守纪律、守规矩,慎用权、严律己。

今天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2015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启动。相比以前,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新的变化,其中的核心部分是五个方面:一是缩小范围、突出重点、取消自选、优先补贴;二是一定三年,保持政策连续性;三是分区域、重实际,确定补贴界限;四是与农机经销企业脱钩;五是各市县区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特点自行确定补贴范围。今年指导意见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这意味着各市、县一级的工作任务更重、责任更大。我们既要认真落实政策、有效推进本地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又要在实施工作中,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要把握好三个方面。

  ( 一)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始终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坚持不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30条,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强化正风肃纪,形成震慑效应,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2014年10月,省纪委点名通报批评我省某县农机干部利用检查工作之机违规接受吃请并收受礼品的问题,希望大家接受教训,敲响警钟。作风建设一直在路上,眼下也不是一阵风,决不能一阵松、一阵紧。必须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下一步,执纪监督、公开曝光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必将付出更为惨痛的代价。在这个时候,尤其是我们县一级的农机局长,一定要认清形势,不能眼高于顶、目空一切,否则就会悔之不及。

( 二)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党中央一系列的明确规定,省委一系列的廉政要求,身边一系列的违规案例,无时不在教育和警醒着我们每一位同志。因此,大家要时刻警惕那些“潜规则”和“惯例”,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真正做到不“踩红线”,不“闯红灯”,按规矩办事。特别是我们从事农机购置补贴的每一个工作人员,也必须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各项规定和国务院“三个严禁”以及农业部“八个不得”、“四个禁止”的纪律要求,以被查处的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纪案件等反面教材为鉴,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身的拒腐防变能力。

(三)落实责任,敢于担当,践行“三严三实”。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敢于担当是农机干部对党和国家履职尽责的具体体现。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三严三实”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细、深、实,勇于负责,敢于担当。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不任性,就会依法用权,就能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任性,就会依法行政,就能摒弃“为官不为”、“廉而不勤”,告别上班混日子、“磨洋工”;不任性,就会明确身份、恪守本分,不因位高而傲骄,不因权大而忘形。有权不可任性,体现了总理对各级政府的谆谆告诫,至简,至真,至诚,至善,这句话应该成为大家的座右铭。

大家知道,近几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高发态势,加大打击力度,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保障中央“三农”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确保惠农资金真正、足额落实到位。各级检察机关把资金投入规模大、政策透明度不高、容易出问题的领域、项目和环节作为办案和预防工作的重点。各级农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以“于无声处听惊雷”的政治敏锐性和见微知著的政治鉴别力,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重要位置上去理解、去把握、去落实。要提高责任意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农机干部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真正把农机购置补贴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

三、破解补贴难题,推进补贴廉政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体现了“”和“”的辩证统一。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样要做好“”和“”这两篇文章。

(一)破解经销企业过度干预补贴难题,逐步建立与经销企业脱钩的操作模式。自从实行“自主购机”以来,购机款由农民和经销企业遵循市场规律,自主商议、自行议价,充分体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进一步减少了行政干预。但是经销企业干预补贴实施过程的问题依然存在,在我省农机购置需求旺盛,补贴资金不能普惠的前提下,不利于政策公平公正实施,也不利于农机购置补贴廉政建设。为进一步切断农机干部同企业之间的利益关联,维护补贴机具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今后要逐步使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脱钩,过渡期3年。

(二)破解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难题,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各级农机部门要抓住补贴资格确定、信息公开、资金结算等关键环节,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省局和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决不允许搞变通、搞特殊,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此,要逐步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省局将进一步加大绩效考核的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分配和农机化财政投入挂钩,强化结果运用。各地应树立绩效管理理念,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并逐级做好延伸绩效管理,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加规范高效地落实。

(三)破解监督检查不深入难题,建立健全监管制约机制。虽然我省已经连续两年被农业部评为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优秀单位,虽然我们购机补贴队伍中的绝大部分同志都是敢打大仗、善打硬仗、能打胜仗、值得信任的优秀干部,但是信任依然不能代替监督。下一步,要努力健全和切实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民主决策机制、公开咨询论证机制、廉洁实施承诺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坚决铲除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串通合谋形成利益共同体的土壤。强化补贴政策实施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例如在基层组织成立由农机、财政、纪检、监察等多部门组成的验收小组,并将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公安部门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公安和检察机关的查处震慑作用。

(四)破解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难题,建立省、市、县三级信息公开渠道。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报刊杂志、宣传挂图、手机信息、公告专栏等手段,切实畅通省、市、县三级信息公开渠道,全方位公开补贴政策内容、实施进度、补贴受益情况等,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阳光”下健康运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阳光操作的重要保障,也是农财两部在全国着力推动的关键举措。各地要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重点强化。省农机局将采取季度抽查、定期通报、绩效管理等措施,下大力气指导和督促全省县级补贴专栏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五)破解产销企业屡屡违规难题,依法建立补贴机具经营违规处理办法。面对日益增长的补贴资金规模,以及动辄数万的单台补贴额,各类农机产销企业难免屡屡会产生违规获取不当利益的冲动。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生产和经销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违规产品退出补贴机制,制订细化补贴机具经销商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企业之间的监督作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让企业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愿违规。各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视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省局。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省局将视情况轻重采取约谈告诫、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视情况可抄送工商、质量监督、公安等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协调,勤于沟通,确保结算序时进度

(一)主动沟通,争取财政支持。省财政厅对我们2014年的购机补贴工作取得的成绩高度评价,同时也对我们2015年的政策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既有鼓舞,又有鞭策。我们作为购机补贴的具体承担部门,特别是在资金结算等方面,一定要主动沟通,争取财政支持。

(二)及时汇报,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农机部门要与当地财政部门主动汇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购机补贴工作合力,抓紧启动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规范廉洁的基础上,切实加快进度,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全年购机补贴资金的实施和结算工作。

(三)定期通报,发挥榜样作用。今年要开展一月一通报,关键时候组织调度会议,调度会上要充分发挥榜样作用,要让结算快、实施好、不出问题的单位介绍经验,要让结算慢、问题多的单位要上台检讨。各地的资金实施结算进度情况,要形成工作简报,要抄送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要让当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分管财政的领导都了解,便于形成合力。对进度慢,在11月底前没有完成资金实施和结算任务的,不得评为优秀单位。

(四)严格奖惩,实行三个挂钩。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结算进度要与工作质量挂钩,与购机补贴项目资金安排挂钩,与次年的农机化产业发展资金安排挂钩。要突出绩效,干的好的地区项目资金就多,干的不好的地区项目资金就少,甚至没有。

同志们,今天会后,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将正式启动。希望各地在实践中,依法行政,严以用权,规范高效廉洁地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机化水平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