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口发〔2014〕1号
各市、县人口计生委,本委各处室、直属单位,省计生协:
现将《2014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省人口计生委
2014年1月27日
2014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3〕15号)为统揽,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目标责任制管理,坚持巩固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省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稳定在90%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5‰以内。
一、坚持基本国策,巩固和强化计划生育工作力度和氛围
(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群众思想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推动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研究制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二)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完善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计划生育事业投入力度。推动各级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人口发展与完善生育政策列入重要学习内容,适时举办完善生育政策党政领导专题研修班。
(三)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不动摇。紧密结合基层实际,进一步改革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切实做到减负增效。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发挥考评导向作用,重点加强对基础薄弱地区工作的检查指导,强化日常工作监督力度。
(四)深入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加快“金人工程”的立项和实施,加强计划生育应用系统建设,开展人口信息化建设综合试点工作,加强各业务应用系统的整合。大力推进全省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人口信息监测,推进婚姻、生育、户籍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共享。
二、贯彻中央部署,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一)按规定程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面评估全省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安徽省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起草、论证、审议、报备等工作,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工作。出台配套文件,完善配套措施,依法组织实施,确保政策平稳过渡。适时提请省人大开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法检查。
(二)强化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倡导活动,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工作的巨大成就和新形势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适时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做好政策的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把握主导权、话语权,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完善人口计生舆情监测和预警应对机制,注重正面引导,防止舆论的负面炒作,为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推进人口文化建设和“幸福生活e站”建设。
(三)做好再生育群众服务工作。摸清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目标人群底数,主动做好有再生育意愿群众的终止避孕节育措施服务,做好再生育审批,做好再生育群众特别是高龄夫妇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健康教育指导、产后避孕等服务工作,体现服务关怀。
三、巩固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好五项重点工作
(一)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坚持“主攻皖北、提升皖南、带动江淮”的工作思路,完善计划生育宣传倡导、依法管理、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深化“村为主”和诚信计生工作。依法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发挥基层计生协会优势,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
(二)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作为一项紧迫任务,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力争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下降。重点加大依法打击“两非”的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完善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消除性别歧视。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点地区进行重点调度、及时预警。
(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计划生育基本服务,推进服务体系、服务资源的整合完善,围绕百姓需求,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重点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加强技术服务质量控制,强化临床检验室内质控。积极推进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和生殖健康促进工作,加强优生优育的宣传教育,落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服务,维护群众身心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贯彻落实《安徽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继续巩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省“一盘棋”工作机制,拓展和发挥好“城市生活e站”的服务功能,提高城市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做好流出人口服务工作,加强与皖籍流动人口重点地区的协作,主动履行户籍地工作职责。加强人口流入地管理,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
(五)推动利益导向政策完善与落实。继续推进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以政策落实为重点,进一步体现政策成效。抓好“三项制度”提标扩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待政策和各项法定奖励的政策落实,发挥好主导性政策的推动作用。加强相关政策的顶层设计,继续推动相关社会经济政策的衔接兼容,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加强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做好生育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政策的衔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发挥省计划生育协会、省人口基金会优势,全面推进“生育关怀•幸福家庭”行动。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全面深化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支持,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整合相关资源,合理配备人员,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培训和教育力度,深入推进干部队伍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完善激励机制,健全职业资格、职称评聘体系,着力打造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结构合理、精干高效,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权益维护,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坚决防止基层违法行政问题,坚决杜绝重大恶性事件发生。突出便民维权,简化办事流程,推进生育证件联网办理工作,实现“全程代理”和“一站式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信访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排查隐患、化解矛盾,防止因生育政策调整可能出现的信访潮。
(三)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要求,认真对照整改任务书,逐项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不断深化五个专项行动,继续加强五类重点制度建设,切实做好“回头看”工作,建立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全面规范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做好政务及信息公开、效能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接受社会监督。指导各直属事业单位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各直属事业单位科学发展。加强市县基层协会组织建设,推动完成协会组织机构参公入序和“三定”工作。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完善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惩防并举、深化警示教育,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围绕工作运行程序和权力运行轨迹,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完善公众参与评价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效能检查和专项工作督查。加强党员纯洁性、道德教育,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在系统上下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
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合肥20:39 16.05.2014 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