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2016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01.03.2017  18:07

2月27日上午,黄山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毕普民副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2016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6年,全市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全面完成;大气环境质量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低于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53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首位;全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报告从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做好环评审批和执法工作、开展生态创建工作以及解决省人大执法检查交办的问题四个方面介绍了全市2016年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步重点工作进行了汇报,一是认真做好迎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各项准备工作;二是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三是抓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四是抓好重点项目谋划和争取;五是抓好排污许可和达标排放;六是推进体制改革,提升环保队伍能力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迎峰指出,环境保护事关群众民生福祉,事关黄山长远发展。程迎峰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努力促进全市环境状况持续向好。一要落实法定要求。二要突出问题导向。三要严格环保执法。四要加强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