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举办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29.07.2016  19:10

各省级学会,各市及直管县科协、教育局、科技局,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院属各相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日前,中国科协等四部门印发了《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6]6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今年的全国科普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做好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

全国科普日活动举办以来,中央书记处领导、省领导高度重视,每年都分别参加了北京、安徽省主场活动。根据通知要求,各市及直管县科协、教育局、科技局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本地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主动邀请本地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全国科普日的相关活动。省科协拟将本地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本地全国科普日活动情况,作为推荐申报“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参考之一。

二、要认真做好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策划与宣传工作

各市及直管县科协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谋划,制定本地的全国科普日活动工作方案,并于2016年9月2日下午下班前将工作方案与活动内容安排的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以快件形式报送至省科协科普部,同时报送电子版。省科协拟汇总全省活动内容并在“科普安徽”网站和“科普安徽”微信公众号等有关网络媒体上发布。

各省级学会负责汇总本单位2016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各市及直管县科协负责通知属地活动组织单位,于2016年8月8日-9月2日登陆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网站(http://hd.kepuri.org/)填报重点活动登记表(申报内容参见附件)。各市及直管县管理单位可通过网站查询、审核、汇总基层申报内容。

三、要认真做好有关重点单位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动员工作

根据2016年省科协科普工作座谈会精神,各市及直管县科协要积极动员辖区所属各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国家及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国家及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表彰奖补对象(含2017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拟申报对象)等,结合各自优势资源,积极组织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特色科普活动。

省科协拟将是否组织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及活动是否取得实效,作为今后科普类项目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四、要认真做好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总结工作

各市及直管县科协要做好属地的全国科普日汇总工作,于2016年9月2日-10月28日登录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网站提交总结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并将活动总结(包括图片等)的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以快件形式,于2016年10月28日前报送至省科协科普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6]67号)

 

省科协科普部联系人:钟玉坤

联系电话:0551—62661740

传      真:0551—26661799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合肥市花园街4号安徽科技大厦611安徽省科协

邮      编:230001

 

安徽省科协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科技厅          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2016年7月14日

 

 

1.《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6]6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