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安徽法院网讯 3月4日,滁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对近年来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谋划部署。
会上还宣读了关于对2013—2014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参会领导在现场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了颁奖。
该院院长陈严法在讲话中结合全市法院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特点,对2015年的党风廉政工作,他重点讲了三个方面。一是要正视问题,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他指出,当前重点是抓好“三严”:一要严肃教育。要防治腐败,首先要从思想源头上抓起,从严肃教育做起。教育要深入、要有效、要超前;二要严格管理。要靠制度,这是根本。靠公开,这是关键。靠领导,这是重点;三要严惩违法违纪。当前,抓好三个关键:第一抓好事前防控。第二突出查处重点。第三重视运用信息化手段;二是要把握重点,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性。一要更加注重权力制衡。在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中,要注意把司法机制改革与廉政机制建设有机衔接起来,确保每一项改革措施都能体现预防腐败的要求,改革后各项权力都能衔接配合、整体运行。二是更加注重审判管理。外部监督不可能介入到整个案件的裁判过程,而内部审判管理如果设计科学、运行得力,就可以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实现对审判权力行使内涵式的控制。三是更加注重抓早抓小抓常。加强法院作风建设,要落实三点要求,要“常、长”相重,要“上、下”相通,要“表、里”相融;三是保持定力,增强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加强廉洁自律,对于每一位法官都是必修课,是一个长期的要求。要把廉洁自律内化为思维习惯,把廉洁自律外化为工作习惯,把廉洁自律固化为生活习惯。通过全方位和持之以恒的不懈修炼,做到慎言慎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沾的东西坚决不沾,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不断向社会公众传递正能量,展现法官的良好素质和公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