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收官2014年义务兵优待工作

02.09.2014  23:38

  日前,亳州市谯城区已全面完成1571户义务兵家庭和887户农村烈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和老伤残军人的优待工作,共发放优待金1602万元。其中,城乡义务兵家庭和农村烈属、在乡老复员军人优待面达到了100%。

  谯城区采取“征兵部门提供信息、民政部门核定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区镇公示发放”的方式,将优待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人到户。一是严格按照该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测算确定今年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2014年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8100元,城乡统一标准,实现连续5年超过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二是按照资金需求,落实区级财政资金1602万元,近5年累计投入5700万元。三是提前做好代发银行开户、民主评议等准备,及时划转银行开具个户存单,及时发放到户。四是结合优待工作,开展一系列关爱功臣活动。区财政还投入67.2万元用于奖励立功受奖现役战士和帮助优抚对象解“三难”,为军属家庭悬挂光荣军属牌,送立功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