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新增201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的通知
13.11.2015 11:20
本文来源: 粮食局
各有关市粮食局、农发行市分行、中储粮直属库:
为缓解辖区仓容不足的矛盾,切实做好2015年中晚稻(含粳稻,下同)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根据当前收储形势,经安徽省粮食局、农发行安徽省分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会商研究,现就上报新增201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新增库点主要范围:
1、今年以来新增或原来未申报参与201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并且有空仓容的国有(含国有控股)粮食企业;
2、跨县集并调出库点中未申报参与201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库点;
3、其他社会粮食仓储设施。租赁社会粮食仓储设施必须有明确的承租方,并且符合安徽省粮食局皖粮检联[2015]52号文件规定。
二、有关要求
请有关中储粮直属库会同当地粮食局、农发行,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协调下,根据收购形势,结合辖区仓容缺口和有效空仓容情况,切实做好新增2015年最低收购价中晚稻委托收储库点的审核上报工作,有关要求按中储粮皖[2015]33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于11月17日前将库点名单按照《新增201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申报表》格式汇总上报,三家要对申报表共同审核签章,电子表及签字、盖章扫描件报送至中储粮安徽分公司仓储管理处李宏洋邮箱。
附件:201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申报表
安徽省粮食局 农发行安徽省分行 中储粮安徽分公司
2015年11月11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3.11.2015 11:20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