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的通知

04.05.201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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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教秘师〔201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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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有关培训承办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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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1〕16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专项培训计划(2013-2015)的通知》(皖教秘师〔2013〕6号),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推进基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实施2015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设置

(一)教研室主任及骨干教研员研修项目——基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背景下深化学校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改革

1.培训对象:市、县(区、市)教研室主任及骨干教研员。

2.培训人数:400人。

3.培训时间:集中面授3天。

4.培训院校:委托淮北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学院承办。

(二)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领域骨干教师高级研修项目

1.培训对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教师职务的优秀骨干教师。

2.培训人数:700人。

3.培训时间:集中面授10天和不少于的40学时网络研修。

4.培训院校:安徽师范大学(小学美术、小学音乐、书法教育-中国传统文化教育)、淮北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委托合肥师范学院(小学体育、初中体育-足球教师,法制教育)、阜阳师范学院(初中美术-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宿州学院(初中综合实践活动,初中音乐-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安庆师范学院(高中通用技术、高中综合实践活动)、淮南师范学院(经典诵读教育)承办。

(三)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送培送教”项目

1.培训对象: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2.培训人数:1200人。

3.培训时间:“送培送教”4天和不少于40学时网络研修。

4.培训院校:委托安徽师范大学(小学数学、初中数学)、淮北师范大学(小学语文、初中语文)、阜阳师范学院(初中思想品德、初中历史)、淮南师范学院(小学思想品德、初中物理)、宿州学院(小学英语、音乐)承办。

(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团队高级研修项目

1.培训对象: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和校本研修指导者。

2.培训人数:中小学教师培训者200人、幼儿园教师培训者100人。

3.培训时间:集中面授4天和不少于40学时的网络研修。

4.培训院校:委托安徽师范大学承办。

二、培训对象遴选与选派

项目一:按照培训对象条件要求,落实调训工作。

项目二至四:各地要依据培训遴选基本条件,本着严格标准、倾斜农村、择优推荐的原则,以县镇和农村学校优秀骨干教师为主,按照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和教育部门审核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遴选培训对象;推荐教师中,县城及以下学校教师不少于三分之二,近两年参加过国家级教师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原则上不予重复选派。各地于2015年5月22日前报送《安徽省2015年省级培训项目培训对象汇总表》(附件2)、《安徽省2015年省级培训项目派训市县工作责任人信息表》(附件3)电子表格。

参训人选一旦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换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由所属市、省直管县师训管理部门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书面函件,并附申请调换人选的基本信息(参照附件2)。

三、培训时间安排

集中培训原则上安排在2015年暑期,网络研修(在岗研修)原则上安排在集中培训之后进行。各类培训班次(期次)在正式开班前10个工作日,培训承办院校负责发放开班通知,明确培训要求,并报送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备案。

四、培训管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师资处统筹组织和管理项目实施工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市和省直管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各培训院校分管领导对本地本校培训项目工作负总责;各市和直省管县教育局师训部门负责人、各培训院校师训部门负责人是项目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精心实施培训。各培训院校应根据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要求(附件4),加强训前调研,精心完善培训方案,创新培训模式,组建高水平培训团队;完善培训过程质量管理,完善网络研修平台,明确训后网络研修(在岗研修)目标和任务,加强跟踪指导与支持;加强学员管理,确保学员安全;落实培训绩效考评机制,做好项目培训自评总结工作等。

其中项目一的培训团队组建、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基教处审定后组织实施;项目三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县要主动与承办院校对接,协同确定送培送教主题、内容和形式。

(三)强化检查评估。加强培训质量监控,省教育厅将在项目实施期间组织专项抽查,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控。项目培训结束后,组织开展绩效考核,省教育厅将委托专门评估机构,抽评训后实效,适时公布评估结果,并作下一年度项目招投标与评审主要依据。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统一拨付,免收培训费、书籍资料费和集中培训住宿费;学员的往返交通费,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二)各培训院校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班,严格按照省财政厅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有关规定使用培训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

(三)本通知及其附件发布在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网站(yzy.hftc.edu.cn/jjzx),请下载相关表格并请按照要求填报。

联系人:丁士武,联系电话:0551—6283628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通信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7号合肥师范学院三孝口校区图书馆(五楼)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邮政编码:230061。

附件: 1.安徽省2015年省级培训项目培训对象名额分配表、培训项目设置表

    2.安徽省2015年省级培训项目培训对象汇总表

    3.安徽省2015年省级培训项目派训市县工作责任人信息表

    4.安徽省2015年省级培训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5.安徽省2015年教师省级培训项目承办单位信息表

    6.安徽省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结业证书内页样式

    7.安徽省2015年省级培训项目培训结业验印报告

    8.安徽省2015年省级培训项目培训结业人员名单

    9.安徽省2015年省级培训项目学员报到统计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