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20年,中国力量闪耀国际舞台

14.10.2014  12:40
   中国绿色时报10月14日报道(记者  李松龄  通讯员  贾晓霞)  面对荒漠化面积占国土面积27%的挑战,奋力突破;面对全球遭遇荒漠化威胁的难题,主动出击。从1994年签署《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至今,中国不断发力,在突破与跨越中前行,被世界誉为“荒漠化防治成绩最显著的国家”。
  20年来,中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净减少、荒漠化程度减轻,有效构筑起了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年间,中国凭借实力逐步走上国际舞台的中央,为全球荒漠化防治贡献了闪耀光彩的力量。
   加速,20年荒漠化发展趋势逆转
  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的一个惊人调查数据让人震惊,我国沙化土地面积平均每年以24.6万公顷的速度扩展,超过了全年净减少的耕地面积,相当于每年损失一个中等县的土地面积。
  荒漠化不断扩展的趋势给中国敲响了警钟,防治行动刻不容缓!
  事实上,中国行动从未停止。从1978年启动三北防护林工程,到1991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防沙治沙工作会议,再到出台《1991-2000年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纲要》、《关于治沙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国荒漠化治理步伐越来越快。
  从1994年我国签署《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以来,中国的行动更具爆发力。
  我国政府将组织保障进行升级,建立了由林业部门担任组长,19个部(委、办、局)组成的中国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受荒漠化影响的各级地方政府相应成立机构,明确了林业部门主管荒漠化防治的职责。林业部门主挑大梁,从中央到地方,多层次、跨领域,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逐步形成。
  国务院直接进行工作部署,不仅定期召开全国防沙治沙会议,全面部署防治工作,还成立了由相关领域的16位院士、专家和学者组织的协调小组高级专家顾问组,使重大决策和科学防治上升到了最高层面。
  法律制度逐步健全。2001年,《防沙治沙法》颁布,确立了政府规划和治理的主体地位、明确了部门合作的职能分工,规定了土地使用者的权利义务,建立了预防、治理制度和保障体系,界定了不合理开发和破坏的法律责任,奠定了依法治沙的基础。
  政策措施不断完善。2005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出台,确定了长期目标、发展方向和扶持政策;2005年、2013年,相继发布两期《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09年实施省级防沙治沙目标考核责任制,建立了定期规划、分区治理、动态监测、效益评估和目标考核的管理体系。
  建设投入持续加大。建立了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地方配套和多方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实现了政府生态工程基础建设资金与生态效益补偿的相互补充和组合效益三北防护林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石漠化治理等一批国家级生态工程和区域性工程及示范工程成为防治荒漠化的重要抓手。
  生态民生同步发展。通过实施一系列生态治理工程、启动封禁保护区试点和沙漠公园建设,发布《沙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形成了覆盖保护、预防、治理和利用各领域的国家、区域和典型示范三级防治体系,有效地改善了生态、发展了民生。
  政府主导、科技支撑、工程带动、榜样激励……全方位的综合防治机制为实现荒漠化趋势逆转奠定了基础,土地沙化整体得到初步遏制,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仅2004年至2009年,我国沙化土地面积净减少85.87万公顷,平均减少17.17万公顷。
   引领,20年不辱使命彰显大国风范
  过去的20年,不仅是我国引领全球荒漠化防治的20年,还是深化影响国际规则的20年。20年来,我国政府积极履行公约义务,率先采取行动,为全球荒漠化治理探索了道路、积累了经验、做出了示范,彰显出大国风范。
  有关专家透露,签署公约后,我国以积极的态度与行动在荒漠化防治路上充当起了探路者的角色,诸多工作均走在了前列。
  1994年,我国在履约国中第一个建立了国家荒漠化监测体系;1996年我国政府代表团第一批向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国家履约行动方案;1998年我国承担了荒漠化公约亚洲区域第一监测评估专题网络;2000年召开了荒漠化公约首个国家履约筹资圆桌会议;2001年颁布了世界上首部《防沙治沙法》;2004年启动实施了全球环境基金第一个干旱地区土地退化防治国家伙伴关系项目;2006年实施了荒漠化公约首个防治荒漠化碳汇试点项目,项目研发的碳监测和计量方法学为全球干旱区灌木辅助造林同类项目的碳监测提供了重要参考;2007年作为亚洲唯一示范国家,参加了全球土地退化评估项目,与中国监测技术相结合,验证了国际评估方法。
  这一份份精彩的答卷,提升了中国在世界防治荒漠化行动中的话语权。20年来,我国积极推动和深入参与公约重要政策和规则制定,有效维护了我国以及受影响发展中国家整体利益,赢得了广大缔约方的支持和尊重。
  据不完全统计,20年来,中国政府派出代表团参加公约历次缔约方大会、附属机构会议、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等重大国际、区域会议的谈判和磋商60多次;在华主办的防治荒漠化亚洲部长级会议、亚非防治荒漠化论坛、防治荒漠化国际会议等重要国际会议、论坛、磋商和技术研讨会20余次。同时,我国积极开展了对非洲、阿拉伯国家、中亚和蒙古荒漠化防治合作需求.研究以及国外荒漠化防治经验、政策研究和交流;通过对公约特别捐款支持区域合作和重要议题磋商,持续向国际组织输送中国职员,与秘书处建立了长期密切的工作关系。
  这一系列的举动,为我国长期跟踪谈判方向、准确掌握敏感问题、有的放矢地制定对策,奠定了基础和创造了条件,确保了我国代表团有效推动和深入影响国际规则的制定。
   推动,20年树立“世界履约看中国”标杆
  履约20年里,中国既是推动者也是受益者、传播者。通过公约国际平台,中国交流渠道得到扩展,在“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双重战略中不断成长,树立起“世界履约看中国”的新标杆。
  “引进来”战略成为中国荒漠化防治的加速器,通过以外促内,我国充分利用公约政策要求和资金机制,着力开拓合作渠道,引进国际资金、借鉴国际经验,完善防治机制、改善防治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据不完全统计,20年来,我国开展的与荒漠化防治相关的各类双多边项目90多个,引进资金总额近40亿元人民币。不论是引进的资金还是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早期国家生态建设投入的不足。
  随着国际社会对中国成绩和经验的肯定和认可,向我国提出合作要求的国家不断增加,国际组织和机构也殷切希望中国在荒漠化防治领域发挥更大影响。
  分享成功经验、实现共同发展,中国将此变成了一种责任。2000年,我国与荒漠化公约秘书处签署了建立荒漠化培训中心的合作协议,为受荒漠化影响的国家提供技术培训。近5年来,我国仅林业系统先后为80多个国家的300多人提供了培训。各国学员不但高度评价中国技术,而且深受中国治沙精神鼓舞,不少学员在参观塞罕坝林场后留下了“将塞罕坝精神带回家”的真挚感言。中国提供的49个成功案例,也受到各国普遍欢迎,其中,草方格沙障被称为“中国魔方”。
  近年来,各国对实践经验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荒漠化防治逐步成为我国对外交往中的独特亮点。2004年和2006年,中阿和中非合作论坛先后将荒漠化防治纳入行动计划;2012年里约+20峰会期间,温家宝向国际社会承诺加大对非洲防治荒漠化培训;2014年,习近平访问蒙古期间、李克强访问非盟期间,均表示要加强荒漠化防治合作。在此推进下,我国目前已签署涉及荒漠化防治的政府间部门合作备忘录30多个,涉及国家90多个。
  荒漠化防治已成为中国林业“走出去”战略实施的重要载体,也成为世界认识中国林业的重要窗口。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三任执行秘书长均高度评价,称赞中国创造了“生态、民生和经济”平衡驱动的荒漠化防治成功模式,提出“世界履约看中国”;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主席指出“中国的荒漠化防治世界领先”;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也向中国致信称赞中国治沙成效,并感谢中国支持非洲荒漠化防治……
  20年履约历程是我国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缩影,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战果,但中国防治荒漠化的重任依然艰巨。未来,我国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履行国际公约、兑现国际承诺中,能否继续书写新的精彩,让我们共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