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扎实做好2015年“两节”期间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

02.03.2015  09:49

2015年“两节”期间,亳州市认真落实省市工作要求,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了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部署及时。及时召开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综合研判形势,专题部署“两节”期间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维稳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市直单位、县区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是部门联动,督促检查。市、县区民族部门会同药监、工商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真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对“两节”期间清真食品生产、销售环节进行监管;宗教部门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重点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制度的落实、消防器材的配备、建筑安全使用、用电安全和安全通道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责令整改13处,停止活动2处。

 

三是落实制度,确保重点。严格落实重大宗教活动事前报备制度,引导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就地、小型、分散”的原则从简举办宗教活动。对确需举办的,要求提前15日报市县区宗教事务部门备案,指导制定完善活动预案,并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的原则,选配得力干部到大型活动现场做好协调和安全监管工作。大年三十,市政府专门在亳州白衣律院召开市区协调会,对节日安全进香工作进行综合协调部署,充实了20名警力、市容执法力量,配备了消防车、急救车辆等。谯城区薛阁基督教堂2000人新年集会、白衣律院万人“腊八施粥”活动、蒙城县城关教堂新年集会等大型宗教活动,均做到依法依规有序进行,实现了“两节”期间宗教活动无事故的目标。

 

四是加大宣传,增进和谐。加大“两节”期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各族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集中报道市委、市政府4位领导分别带队慰问城区少数民族特困家庭活动,彰显关心关怀关爱;巡查、纠正、查处针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拒住、拒载、拒卖、拒绝加油等歧视或变相歧视行为,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2015年2月在利辛县江集镇开展的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三下乡”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册,社会反映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