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5年“两节”“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等工作的通知

24.12.2014  10:04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5年“两节”“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4〕11号)精神,做好全省粮油购销和市场调控工作,确保元旦、春节和明年“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充足、品种丰富、质量安全、价格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供应工作

      2014年我省粮食产量实现历史性“十一年丰”,粮食产需呈现总量平衡有余格局,粮油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元旦、春节将至,粮油消费进入旺季,扎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粮油供应工作是粮食、发展改革、物价部门一项重要职责。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下市、县长分级负责制要求,务必从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认真分析当前粮油市场形势,制订和完善保障“两节”、“两会”期间粮油供应工作的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粮源调度,保证粮油供应充足 

      各地要针对“两节”、“两会”期间粮油消费集中、市场需求旺盛等形势,进一步加强粮源组织调度,确保市场原粮供应充足和成品粮油不断档、不脱销。要根据广大消费者方便化、多样化、营养化、健康化的消费需求,督促有关企业加大生产马力,备足备全小包装粮油货源,提供更多、更好、更安全成品粮油,满足市场供应。要重点关注学校、农民工、低收入群体和厂矿企业等粮油供应,积极做好受灾群众、贫困人口、山区、库区等缺粮地区的口粮供应工作。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做好军粮供应工作,把保障军粮供应摆在头等重要位置,落实好节日供应政策,搞好品种调剂,加强购粮设备安全管理,做到随到随供,千方百计为部队供应好、服务好。

      三、加强监测预警,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各级粮食、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要密切关注、科学研判市场形势,进一步加强本地区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粮油加工和市场供应等情况。严格执行价格周报制度,充分利用粮油市场信息监测网和价格监测信息直报平台,及时报送市场供应和价格信息等数据。要提高监测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密切关注“两节”、“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走势,结合本地区粮油库存、加工、销售情况,认真分析预测供求形势及价格变化趋势,提前做好防范和应对市场异常波动预案。要进一步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一旦出现价格异常波动,要果断采取应对措施,迅速稳定市场价格。

      四、加强质量监管,保证粮油质量安全

      各地必须高度重视粮食质量安全,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严把原粮质量关;加大对市场供应成品粮油质量监测,严防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要根据节日市场消费特点,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把安全优质的粮油产品送进千家万户。

      五、充实粮油储备,提高供应保障能力 

      各地要抓住今年粮食丰收、粮源充裕有利时机,结合秋粮收购,抓紧落实新增省储粮规模计划,确保按时按量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充实成品粮油应急储备,确保能够随时投放市场,保障应急需要。要充分做好粮油应急保障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质准备和技术准备,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粮油加工、储运、供应衔接,确保响应迅速、保障有力。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通知》要求,加强应急供应网点管理,充分发挥“堡垒型”粮食应急供应网络作用,提高应急供应能力。加强对应急加工、供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成品粮油储备企业的核查,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

      六、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各级粮食、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要按照《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粮油市场监管职责,加大督查力度,加强“两节”“两会”期间粮油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要主动会同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认真开展对粮油收购、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和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要重点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坚决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对相关案件要及时查办,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七、认真执行政策,抓好秋粮收购工作

      我省秋粮收购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目前离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结束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各地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秋粮收购工作对促进种粮农民增收、保障我省粮食有效供给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督促委托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守则和“四坚持四确保”准则,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主导示范作用,争取多掌握粮源,为宏观调控奠定物质基础。要及时协调解决收购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八、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粮食、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加强对粮油市场供应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重点宣传报道我省粮食“十一连丰”、市场供应充足、质量安全、价格稳定、秋粮收购有序运行等情况,突出本地区稳定粮油价格、保障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和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所采取的各项措施,稳定社会预期。要密切关注网络、电视、报纸等涉农涉粮新闻,制定有效措施,做好应对预案,掌握舆论主动权,防止不法分子捏造散布虚假信息,误导群众,扰乱市场。当粮油市场出现波动时,要积极发挥当地新闻媒体作用,及时引导社会各方面理性客观看待,避免发生抢购现象,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各级粮食、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要把“两节”、“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上报省粮食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和地方政府,确保节日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让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以上通知,请即贯彻落实。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物价局

2014年12月23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