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我省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07.07.2016  04:56
 

一、上半年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

2016年上半年,我省各地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2起,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均属一般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2起事件分别是:4月4日,327省道东至县尧渡镇大碑村境内交通事故硝酸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6月18日,庐江县兆河闸沉船事故柴油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二、突发环境事件数据分析

(一)从事件数量看: 2016年上半年,我省共接报突发环境事件2起,比去年同期减少4起,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从事件起因看: 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1起,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1起。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是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主要原因。

(三)从污染类型看: 水污染事件1起,土壤污染事件1起。

 

 

安徽省2016年上半年突发环境事件简要情况表

编号

     

 

环境污染

事件分级

污染事件

1

2016年4月4日

池州市东至县

327省道东至县尧渡镇大碑村境内交通事故硝酸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土壤

污染

一般(Ⅳ级)

交通事故

2

2016年6月18日

合肥市庐江县

庐江县兆河闸沉船事故柴油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水污染

一般(Ⅳ级)

生产安

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