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开列干部选任“负面清单” 违者一律不得提拔

06.08.2015  12:37

  日前,池州市委研究出台干部选拔任用不得有九种情形规定,列出了九个方面的“负面清单”,规定干部若出现清单中的不当行为,一律不得提拔或先予暂缓使用,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负面清单”结合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聚焦干部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列出不得提拔或先予暂缓使用的九种情形,包括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公开发表不当言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规定的;作风不实、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等。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此举有助于教育党员干部哪些绝对不能做、哪些坚决不可为,让干部远离“雷区”,不越红线,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投身改革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