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安徽启动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 51组疾病列入

01.08.2014  19:49
核心提示: 从8月1日起,安徽省5家省级医院将正式启动新农合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51种常见疾病将列入按病种试点范畴。近日,我省已正式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

从8月1日起,我省5家省级医院将正式启动新农合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51种常见疾病将列入按病种试点范畴。近日,我省已正式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

此次试点的5家医院分别为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和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经过遴选,共有51组疾病列入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包括阑尾炎、白内障等。其中,44种疾病可报销40%,另外7种可报销60%,患者在一次住院过程中同时实施并完成2个以上按病种付费病种诊疗的,按照相关费用最高的病种,新农合基金定额支付。

方案》规定,患者须参加新农合,并在试点省级医院治疗,同时其主要疾病诊断、年龄、主要治疗方法要符合方案规定的范围,才能执行按病种付费。主要费用已由其他项目予以减免的,不执行按病种付费,剩余费用按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补偿。在一个参合年度内,常见病患者同疾病诊断、同治疗方法,在试点省级医院中,限享受一次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政策;再次住院,按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补偿。因新诊疗技术开展等特殊情况,导致次均费用较定额标准大幅提高的,试点省级医院报经省新农合专家组认定后,也按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补偿。患者出院时,一律实行即时结报。(吴云霞 万阳 记者 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