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弱势群体 凸显司法人文关怀

04.05.2015  13:34
 

  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铜陵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件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时,坚持依法执行与“以人为本”相结合,在化解矛盾的同时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使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申请执行人谷某患有精神二级残疾,2004年与丁某结婚,但婚后一直吵闹不断,丁某经常殴打谷某。2012年双方离婚,谷某净身出户,独自一人租房居住,生活十分困难。后谷某就财产分割及补偿将丁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丁某应返还谷某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部分财产,并给予谷某经济帮助15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矛盾依旧突出,经过执行法官与丁某多次沟通,其最终表示愿意履行义务,谷某需自行取回财产,但谷某却无力搬运。鉴于谷某的精神状况及实际困难,该院认为,如让其自行搬运,则会导致案件执行不能继续,加深双方矛盾。于是,该院组织干警亲自动手,帮助谷某将财产搬至住处,并将15000元执行到位,解决了其燃眉之急。

  据了解,铜陵县法院在执行涉及民生及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时,始终注重以人为本,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在化解纠纷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推动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