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被执行人去拜年

04.03.2015  12:54
 

  安徽法院网讯  3月2日一大早,新年的鞭炮还在响着,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施集镇荣誉村,找到正在田里干活的被执行人蔡某,提出要带他一起去同村的冯某家拜年。

  48岁的冯某是个泥瓦匠,家里的主要劳动力。2011年10月,冯某在给蔡某盖房时,不慎从二楼跌落,造成二级伤残并瘫痪在床。2012年7月法院主持调解,蔡某同意给付冯某15万元经济补偿。然而在支付2.6万元之后,蔡某借口外出打工再没拿出过钱来,而且几年都不敢回村面对冯某,法院虽多次上门都没能找他。在法官的劝说和坚持下,蔡某无奈跟着法院的同志到了冯某家。看到法院带来的慰问食品,听到正值壮年的冯某诉说因瘫痪带来的痛苦和艰难,蔡某内心有了触动。法官借机帮他进行财务分析,提出按年支付的赔偿方案,讲述家乡与亲情的重要。默默听完,蔡某主动从口袋掏出一千元钱放到冯某的床头柜上,表示同意赔偿方案,并保证将按时支付,大家携手共度难关。离开的时候,冯某的家人特意感谢法院年前送来的救助款让他们过了个安稳年,而蔡某则请法院的同志先走,他想留下来和冯老乡再唠会嗑。

  新年伊始,南谯法院充分利用打工村民尚未返城的有利时机,继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重点针对生活困难、身体残疾的申请执行人开展案件执行和司法救助活动,和谐执行、温暖执行、阳光执行,保证人民群众及时有效获取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