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田入股,收获“红利”
“如果流转,每年租金能有7500元;去年带田入股,一年分红16500元。 ”
——从流转到入股,农民从规模经营的旁观者变成参与者,分享更多经营收益
日益加速的土地流转,在盘活经营权,提升农业效益的同时,也产生一个亟待拉直的新问号:农民如何参与到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带着这一问题,12月9日,记者来到六安市金安区孙岗镇。时值深冬,晚稻已收获完毕,田野里满是灰黄的稻茬。辛苦了一年的农家,多在盘点收成。
“今年稻子产量高、品质好,效益不错。”在孙岗镇孤堰村,记者见到兴农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陈雨龙。他60岁出头,黑黑瘦瘦,头发凌乱,鞋子上满是泥巴,一双眼睛却黑亮黑亮。“最近忙着年底结算,估计社员每亩分红比去年增加60元。 ”陈雨龙握着记者的手说。
分红,而不是租金。一个词语的差别,背后是土地规模经营方式的根本不同。
成立于2009年的“兴农”,流转土地3000多亩,以水稻和小麦种植为主业,经营颇为红火。“劳动力都进城打工了,越来越多的农户想加入合作社。”陈雨龙说。对于后来者,合作社不再“承包土地支付租金”,而是要求“以带田入股的方式,与合作社合作经营”。
“带田入股,就是农民将自己的土地经营权折算成股份参加合作社,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种植、统一经营管理。合作社不付租金,年终核算效益,给社员按股份分红。”陈雨龙向记者解释,合作社按1亩地折合1股计算,但根据田块品质将土地分为几等,在分红时略有差异。
2013年至2015年间,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156户农民带田入股,入股土地1462.5亩。原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转变为新的经营主体: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
“形象地说,就是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 ”省农委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钱东方告诉记者。11月底,省农委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在全省开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钱东方认为,从流转到入股,最大的改变莫过于农民“能享受到产业增值收益,而不是仅拿地租”。
近年来,我省土地流转加速,目前耕地流转率超过45%。流转提高了农业经营效益,但农民被排除在这一增值过程之外。比如合作社在粮食仓储、烘干、加工等环节所得收入远高于基本地租,但这与农民没关系。“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就是让农民参与生产经营所有环节,分得相应收益。”钱东方表示。
打开“兴农”分红账目,记者看到,带田入股每亩地年分红约1100元。而流转租金每亩地每年只有500元左右。孤堰村江大庄村民组刘家玉告诉记者,他家一共有15亩地,如果流转出去,每年租金能有7500元;去年带田入股,一年分红有16500元。
入股,对合作社也有显著好处。“共担风险,同时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灵璧县灵南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飞向记者算了一笔账:合作社入股土地1500余亩,如果流转,按当地每年每亩800元标准预付租金,需要120万元;入股则无需预付租金,而是等一年经营结束后分红。
从长期来看,入股能提高村民参与度,提升合作社规模化经营程度和产出效益。采访中多位合作社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营面积大了,容易管理不到位造成减产。入股后,许多有经验的农民参与到生产中,技术有保障,同时收成事关自身分红,积极性极大提高。
正是这种“分利机制”,使得土地股份合作社成为扶贫好抓手。据了解,我省正谋划在泗县开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与农村扶贫融合试点。“依托土地股份合作社,选定产业扶贫项目,以建卡贫困户为对象,将专项扶贫资金‘折股量化、配股到户’,使没有条件入股的贫困户能够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成为股东,实现精准化、可持续扶贫。 ”钱东方说。
省农委数据显示,目前全省已有12个市、25个县(市、区)先后开展了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共有93家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入社农户14097户,入股土地95330亩。
“社员能说上话了,大家积极性更高。 ”
——带田入股重塑农民与合作社的关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也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开辟新渠道
带田入股,社员变成“股民”。这一转变,不仅体现在拿“分红”等利益层面,更深刻地影响着农民与合作社之间的关系。
在“兴农”,记者留意到一个细节。当金安区农委副主任孙业祥建议在盈利中提取一部分作为风险金,“以丰补歉”时,陈雨龙表示“也打算这么做,近期开会表决”。“开会表决”而不是“领头人说了算”,这种民主管理方式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本质要求。
陈雨龙介绍,合作社治理结构上推行理事会负责制,实行“一人一票”与“一股一票”相结合。凡带田入股的农户均有参与选举合作社理事会的权利,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管理经营。“理事会必须适时召开股东大会,通报经营情况,合作社重大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集体决策。 ”陈雨龙说。
“过去社员是假的,现在是真的。”孤堰兴农农业合作社成员、66岁的朱庆余告诉记者,每年合作社种什么品种、种多少,产量考核目标、奖罚制度怎么定,都先由理事会提方案,然后大家讨论决定。 “社员能说上话了,大家积极性更高。 ”
12月15日,记者来到肥西县官亭镇新民土地合作社。“社员代表、理事长、监事长都须经股东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合作社负责人缪家权直言不好干, “三年一选,干不好就下台。 ”
除了民主管理,盈余如何分配是合作社治理机制另一个重要方面。安徽大学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副教授崔宝玉认为:“分配透明与否、机制是否合理,关系人心齐不齐、合作社能不能持续发展。 ”
在“兴农”,合作社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接受股东民主监督,年终核算结果要通过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计后向股东大会公布,保证当年效益分红在年底前兑现。为更好地发挥社员积极性,“兴农”还在内部建立起奖惩机制。1000亩地设一个片长,200亩地设一个组长。将一片、一组所需的生产成本费用一次性测算清楚,并设立产量目标考核。“没达到目标要赔偿,超额完成任务的要奖励。”陈雨龙说。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本目的是提高农业生产组织性,带动一家一户农民对接大市场。但很多情况下农民人入了社,经营活动还留在门外。近期,省农委摘掉了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省示范社“帽子”。这些合作社均多年停止运行,有几家理事长不知去向,早已名存实亡。安徽大学农村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德元表示,一直以来合作社运行不规范问题突出,根本问题是农民和合作社关系松散,缺乏利益关联。社员既无兴趣,也无权利对合作社经营“说三道四”。“带田入股”如果能得到真正实行,则有助改变这一弊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让合作社实至名归。
实践表明,土地股份合作社也是发展集体经济的一个有效平台。在肥西县官亭镇,新民社区党总支书记黄世兵表示,社区土地股份合作社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与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新民社区现在正准备光伏发电项目,下一步还想做物流。 “等这些项目都发展起来,我们打算将这些村集体资产进行量化,确股,每年分红给村民,同时,也将进一步明确内部激励制度。 ”
“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还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在肥西县农委副主任李学齐看来,“土地入股”既是整合资源、转换机制的过程,也是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过程,通过订立章程,规范规则,建立监督机制,明确成员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农民民主意识、集体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
“拿租金旱涝保收,入股万一经营亏损了咋办? ”
——提升合作社经营能力,健全风险保障机制,选择合理模式保护农民利益
从几百元租金到上千元分红,意味着合作社必须经营有方。 “能否提高社员股金分红收益,是土地股份合作社成败关键。 ”钱东方强调。
入股的土地是如何“生金”的呢?
在孤堰村,记者发现,当大多数农民的土地“冬闲”时,“兴农”合作社土地上的麦苗已是一片葱绿。陈雨龙介绍,当地农民一般一年只种一季稻,但合作社必须是一稻一麦,“合理安排茬口提高效益”。
采访中,记者发现合作社一般都能凭借规模和技术、管理等优势,降低生产成本,解决一家一户劳力不足、技术匮乏、投入不足等问题,实现可观的增效。从“兴农”近两年的实践看,入股后的生产成本降低了25%,每亩粮食产量却增加400公斤以上。
在孤堰村外,记者看到合作社的一个现代化粮食仓储库正在兴建,还未完工的仓储库里,大型烘干机设备已经高高竖起。“以后合作社要搞粮食仓储、烘干甚至加工,这些环节的收益入股农民也能分享。 ”陈雨龙表示。
然而,如同硬币有两面,经营有收益也面临风险,这也是许多农民不愿入股的原因。
据省农委一项调研显示,目前多数农户仍然看重市场风险相对较小的土地出租形式。“目前全省土地租赁流转价格大多在每亩500元到1000元,正常情况下亩均纯收益也只在1300元左右,如管理不善,分红收入有可能低于出租收益。 ”钱东方分析。 “拿租金旱涝保收,入股万一经营亏损了咋办? ”采访中,不少农户向记者表达了担忧。
现实中,大部分合作社缺乏有效的项目支撑,增收难。目前土地股份合作社多属于内股外租型。即合作社把入股土地对外转包,只充当了土地流转的中介,真正自主经营不多,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后,一般只能享受保底分红,难以获得经营土地的增值收益。
“农民获得更多分红,最关键还是要依靠有本领、懂技术的带头人。 ”对此,钱东方表示,要加强对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引领他们以市场化为导向发展现代农业,例如工厂化育秧、机械化插秧、规模化病虫害防治等。同时,发展品牌粮食并稳妥地向二、三产业发展,拉伸产业链条,从而获得更多收益。
入股后的土地自主经营,还是转包?对此,专家强调要实事求是,采取合理模式。“既要按照股权量化的结果进行分配,还要考虑到农民的利益。 ”李学齐表示,“新民”采取的就是“内股外租,保底分红”的形式。
“‘内股’是指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合作社内部农民是股民;‘外租’是指合作社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再租赁给企业经营,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参与企业保底分红。 ”李学齐告诉记者。这样确保即便企业处在最差的经营状态下,社员也能拿到租金。如果企业效益好,社员还能享受合作社的净收益分红。
“从政府的角度来说,还要引导合作社建立起土地入股风险防控体系。 ”钱东方说,例如支持和鼓励在土地股份合作社中优先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并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相应提高保险水平,有效防范风险等。
实际上,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我国已有20多年发展历史,但近些年其绩效增长受阻,农民利益也受到不同程度损害,个别地区甚至发生退股潮。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必须充分估计风险,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稳步推动。
“各地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要坚持多元化发展。 ”
——不搞“一刀切”“一哄而上”,在条件成熟地区分类指导,稳妥推进
前有流转,后有入股,“兴农”合作社的土地经营组织方式变得有些复杂。 “近期就会把‘入股’的部分剥离,注册成立新的合作社。”陈雨龙说,他将把精力更多投入到股份合作社,“这是中央和省里倡导的,有前景”。
今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强调,“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记者了解到,合肥、六安等地都在着手推动农民合作社向土地股份合作社“华丽转身”。同时新的股份合作社不断成立。“目前全区初具规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已有5家,力争到‘十三五’末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占种植业类型的各级示范社30%以上。 ”孙业祥表示。
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并不代表鼓励各地“一哄而上”。 “各地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要坚持多元化发展。”张德元告诉记者,有些地方吸引来了农业企业,合作社经营得红红火火,没必要强制改成土地股份合作社。
崔宝玉认为,土地股份合作社是新生事物,其发展也有较强的前提条件:应该有相对发达的第二、三产业,使得农民有充分的非农就业机会,这是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经济基础;当地对农产品需求旺盛,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有较高的收益,这是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产业基础。
“稳妥的发展路径应该是先培育适度规模的农户家庭农场,在此基础上引导家庭农场之间‘带田入股’,建立合作社。”钱东方表示,入股的农民最好要有想法、有诉求,如果股民对规模农业生产、经营不懂行,就不能有效担当起其应尽的职责。相对于普通农民,种粮大户的经营管理、抗风险能力都较强,能更好地参与经营决策。
据了解,我省将在县级以上示范社中选择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制改建。到明年每市各选择1到2个县、每个县选择1到2个有条件的示范社开展试点;2017年逐步扩大试点到每个农业县区,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占各级示范社的30%左右。
为此,各地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整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专项资金、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以及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农民合作社项目资金,优先支持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夯实发展基础。 ”钱东方建议,加大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设施农用地等政策落实力度,增强合作社的“造血”功能。
记者了解到,在现有制度下,土地股份合作社无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对此,钱东方也表示,将加强与省工商局联系沟通与协调,适时开展联合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登记实施意见。 “明确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法人地位,为其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
相比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合作基础、产业选择方式、内部管理、运作方式和利益分配上都明显不同,目前缺乏统一明确的规范。对此既要鼓励基层创新,也要做好顶层设计,提出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办法。 “政府管理应该常态化,既重视组建,也要跟踪指导。”张德元表示,不仅要为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外部条件,也要对合作社内部治理进行规范,避免土地股份合作社“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