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16.07.2014  11:31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及各部门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史翔市长重要讲话精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作为全市安全工作的重点,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及早行动、联防联控、形成合力,力争青少年溺水事故“零死亡”,切实维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镇(街道)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片,全面掌控辖区内所有水域,逐一落实承包人或管理人员责任,确保辖区内所有水域定期全面排查,消除有可能造成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内所有水域均有人员定期巡查,实现辖区内水域日常巡查全覆盖,及时劝阻青少年儿童涉水行为。

教育部门要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履行宣传教育责任,将防溺水教育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将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名学生。督促学校经常性地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学校与家庭沟通和联系,增强未成年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通过与家长签订安全监管承诺书、发放家校联系卡、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及时向家长通报暑假期间学生应当遵守的有关事宜,增强家长的监管意识。

宣传部门要大张旗鼓地做好青少年儿童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联防联动、建立应急防控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投入救援。城管部门要加强公园管理,对市区公园、内沟河等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住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工程的监管,切实做好渡口、渡船的监督检查、隐患排除工作。卫生部门要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报。电信、移动、联通、邮政部门要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定期向社会群众发送防溺水公益短信(告家长书),减免相关费用。共青团、工会、妇联、关工委要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儿童的生长环境。市直其他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要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要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调查处理规定进行处置。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加强责任追究。(李成  特约通讯员:曹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