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财政局以群众路线指导农业保险

18.07.2014  17:48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界首市财政局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在加快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积极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决定对2008年农业保险在我市试点以来6个年头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活动,全面检查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职责分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试点原则,检查县乡两级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职责分工是否合理,乡镇政府、保险经办机构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中有无越位、缺位等现象。

  (二)展业承保。检查保险经办机构与协保员是否签订委托代办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协保员代办农业保险业务时,是否佩带协保员证件;承保时是否执行“见费出单”制度,向投保人开具合规票据。集中投保的,检查保险单证是否落实到被保险人、载明规定信息、附分户投保清单,并在行政村公示。

  (三)保险理赔。保险经办机构是否严格履行保险合同义务,有无拖赔、惜赔和无理拒赔现象;查勘报告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定损是否合理,有无随意更改理赔标准现象;理赔结果是否在行政村张榜公示,赔款是否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四)资金管理。检查县级财政应当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保费补贴资金是否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无转移、挤占、挪用现象;种植业保险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作;有无虚构保险标的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编造虚假赔案套取保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黄广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