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完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管机制

06.03.2017  20:03

为适应省、市、区新要求,确保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亳州市谯城区民宗局进一步细化完善监管机制,突出帮扶实效。

 

根据《安徽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省民委关于做好2017年提前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与使用工作的通知》、《亳州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谯城区扶贫资金整合分配要求,区民宗局从四个方面完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项目初审条件。明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投向范围,做好项目初审四结合:群众急盼、切实可行、有利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助力脱贫工作。二是完善区、乡镇、民族村项目申报程序,强化层级监管职责。明确项目申报,从民族村(项目单位)申请、项目储备、乡镇(街道)研究、民宗部门初审、提请整合研究、到项目报备,层层把好项目审核关。三是增强帮扶项目公开透明度。建立常态化、多元化监督检查机制,做到走访调研广泛、实施网上公示及时、接受社会监督全程。四是规范过程管理。加强相关部门合作,从项目备案,区、乡镇、村资金运行,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动态资料归整和绩效考评,进行全面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