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认真做好镇换届少数民族干部配备工作

29.03.2016  11:37

宿州市高度重视今年镇换届少数民族干部配备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10号)、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皖发〔2016〕3号)、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做好少数民族干部选配的通知》(皖族宗组电〔2016〕1号)要求,做到应配尽配,没有死角,党的民族干部政策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

 

一是市民委及时向市委分管领导汇报,传达省委文件精神。砀山县县委组织部与县民宗局认真核实重点镇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并根据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确定党政班子应该配备少数民族成员的镇,分别是砀城镇、曹庄镇。

 

二是砀山县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选择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成绩佳、获得群众认可的年轻有为、学历高的少数民族干部到砀城镇、曹庄镇任职,其中米慧,回族,女,到曹庄镇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许帅,回族,男,到砀城镇任党委委员。

 

三是宿州市按规定在相关镇党政班子中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充分发展少数民族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所在镇的各项民族工作,促进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