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季度7市空气质量超标

07.04.2015  21:57

  中安在线讯 2015年1-3月,安徽省PM10实际平均浓度为87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PM10年均控制目标值持平。但仍有7个市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2014年全面启动,要求到2017年实现PM10平均浓度值比2012年下降10%以上的目标。安徽省环保厅年初分别下达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到各市人民政府,并与各地市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完成进度来列表考核。

  根据2015年1-3月安徽省16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完成进度排名表,蚌埠、宣城和六安1-3月PM10实际平均浓度在2015年PM10年均控制目标102、85、94微克/立方米范围内,分别为93、78、88微克/立方米,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完成进度相对较好,位列进度排名表的前三位。铜陵、阜阳、淮南、亳州四地市1-3月PM10实际平均浓度在2015年PM10年均控制目标95、83、97、89微克/立方米范围内,分别为91、81、95、88微克/立方米。合肥市一季度PM10平均浓度为103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均控制目标持平。

  今年一季度安徽省仍有7个市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淮北市高于控制目标16微克/立方米,超17.2%;池州、宿州市均高于控制目标5微克/立方米,分别超9.43%、5.81%;芜湖、滁州、马鞍山均高于控制目标2微克/立方米,分别超2.27%、2.25%、2.04%。黄山市高于控制目标1微克/立方米,超1.82%。

  “PM10大颗粒物以在当地产生为主,小锅炉使用、矿山开采、混凝土搅拌等都是导致扬尘等污染源的原因。”针对部分地市排名靠后的情况,安徽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工作负责人苏惠民告诉记者,道路施工现场扬尘、矿山扬尘、污料物堆放是加重大气污染的原因。

  安徽省环保厅还将组织3个督查组到未达到空气质量控制目标的市开展现场督查和指导,采取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行政处罚等措施,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倒逼进度,将大气污染调控在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范围内。(记者 钱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