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积极完善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体系

27.12.2016  15:40

 

一是 项目推进有制度。黄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就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加大法律援助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制度。 二是 资金使用有保障。市司法局联合财政局印发了《黄山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对全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和案件补贴标准作了明确规定。 三是 责任落实有体系。召开了全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季度会议,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组织召开了公、检、法、司等部门参加的全市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进一步调整和充实了全市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队伍,将原有的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成员由13人增加到51人。 四是 实施成效有评价。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黄山市2016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考核办法》、《黄山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资料档案整理规范,建全了工作考核标准体系,对法律援助工作重点任务实现考核“全覆盖”。组织开展了全市2016年法律援助优秀典型案例评选和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

截至11月30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2036件,完成任务的101.04%,提前并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案件办结1845件,办结率90.6%,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217.8万元。全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完成投入203万元,占全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计划投资总额的100.74%。

(黄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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