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石台县残联工作简报(第十三期)

22.05.2015  16:52

 

石台残联工作简报 第 十三 期 石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5月8日  


 

石台县残联开展疑似精神残疾人免费鉴定工作   为扎实开展“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县残联以务实态度、周到服务做好疑似精神残疾人免费鉴定工作。 5月5日,县残联邀请池州市人民医院精神残疾鉴定专家在县残疾人康复大厅开展疑似精神残疾人免费鉴定工作。此次鉴定对象主要是未办理残疾人证的精神病患者,以及已办理精神残疾人证但随着残疾程度的加重,需要重新认定残疾级别的精神残疾人。两位精神残疾鉴定专家通过逐一与精神病患者交流、家属交谈、查看以往治疗记录及服药历史,综合做出残疾鉴定,并向精神病患者及其亲属进行服药和康复指导。此次共鉴定42位精神病患者。 由于精神病患者必须经市级以上精神科主任医师鉴定后,才能办理残疾人证,县残联连续三年邀请市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来我县现场鉴定,既解决了精神病患者及其亲属找人鉴定难困难,又节省包车、鉴定等费用。本次活动在市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的鉴定和指导下,广大精神病患者及其亲属积极配合,促进了精神残疾人的康复管理,为实施贫困精神病药费补助项目夯实了基础。   石台县残联大力宣传《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5月5日,县残联在开展疑似精神残疾人免费鉴定工作中,向精神残疾人亲属发放《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并现场宣讲。 《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对残疾人预防与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建设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要求和明确规定。县残联工作人员在宣讲中表示,残联将会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希望全社会特别是广大残疾人亲属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亲属表示,此次宣传非常有必要,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亲属更要关心、帮助残疾人。           发送:各乡镇残联 抄送: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报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市残联、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