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注新婚初始人群,全面推行免费婚检。 通过加强宣传、规范服务,为新婚夫妇进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防止与婚姻和生殖有关的传染病、遗传病的发生与传播;同时,组织对新婚夫妇开展新婚期教育,及时培训新婚夫妇应知应会生殖保健知识。2014年,该县财政拨款205万元,为11400余对新婚夫妇进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和新婚期培训,赠送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优生优育宣传资料2.28万份。
二、关注不孕不育人群,建立就医绿色通道。 一是规范落实“月访视”制度,组织乡镇计生服务所和村居专干结合随访、访视,对已婚不孕对象进行摸底,入户开展生殖保健指导和心理辅导;二是对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基本项目的服务费用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为2万元。超出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的部分,再由人口基金在1万元限额内据实给予补助。三是对有再生育意愿夫妇,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各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规定报销。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2014年,共为不孕夫妇和符合再生育政策已落实长效措施夫妇提供生育帮助20余人次。
三、关注孕优问题人群,加强出生缺陷干预。 一是对孕前检查评估为有风险的计划妊娠夫妇,安排专人进行重点跟踪随访,确保不失访,提高这类人群对指导医师分类指导意见的依从性。二是对于被评估为一般人群或低风险人群,乡所技术人员定期上门对参检夫妇进行访视,并与外出打工的待孕夫妇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情况。2014年,对孕优检查出具有风险因素的733人(男 305人,女 314人,双方风险57对),全部做到落实跟踪随访和全程孕育指导。
四、关注计生失能人群,灵活发放费用补贴。 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其失能程度(轻度、中度、重度)每人每月发放400元、600元、800元护理补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死亡的,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000元。护理补贴和基本丧葬费用补贴,可根据补贴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的意愿,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基础上,资金直接补贴到个人或承担服务的机构、组织。
五、关注计生留守人群,适时提供关怀关爱。 一是关爱留守儿童。充分发挥城市(幸福)生活e站中留守儿童之家作用,坚持常态化管理,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有机结合,利用“家长学校”规范化、程序化的提高家长素质;充分发挥“五老”人员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上的作用,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二是关爱空巢老人。对空巢老人,通过自愿服务、专业服务、心理疏导、节日慰问等形式,帮助解决生活困难,提高空巢老人生活质量,实现“老有所养”。2014年以来,全县2300余名计生留守儿童和2700余名空巢老人得到帮扶救助。(张文君 刘国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