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民政局要求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23.06.2014  12:53

      近日,黄山市民政局专门下文,部署全市民政系统做好九项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落实并完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前学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年度计划,定期组织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继续开展民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对已建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并不断修改完善。加大对下级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
      三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制度。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建立决策后评估机制,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范围,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适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五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细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检查。
      六是完善争议解决机制。协助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解决争议。加强民政信访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新闻媒体监督,社会监督和网络监督,及时回应和解决问题。
      七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严格依法进行行政审批,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建设。
      八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涉及民生工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准确地公开,推进村务公开、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公公开。
      九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加强民政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作经费,充实法制工作力量。重视发挥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顾问”作用,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要让法制机构参与,重要文件要由法制机构审核把关。
 

上报单位:政策法规处
信息作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