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民委提升“三力”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17.11.2014  11:10

今年以来,马鞍山市民委始终把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作为城市民族工作重点,坚持从宣传引导、权益保障、服务管理等方面入手,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积极营造全市民族团结良好氛围。

 

一是以法规宣传为出发点,提升影响力。结合每年9月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举办一系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专题活动,加大对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以及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的宣传力度。先后举办了全市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同心同行.共绘和谐”全市民族宗教书画摄影展、民族专场文艺演出、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在《马鞍山日报》开辟6期专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基本知识。今年5月27日的《安徽日报》以《共奏民族和谐曲》为题宣传报道了我市民族工作,提升了城市民族工作的社会关注度。

 

二是以权益保护为着力点,提升服务力。建立全市少数民族数据库,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全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机制,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率先在全省加强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市少数民族联谊会、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点等社会服务组织作用,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提供劳动就业、权益保障和法律援助等方面服务,不断提升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水平。

 

三是以构建和谐为落脚点,提升创建力。在全省率先开展创建“民族和谐社区”、“民族和谐街道”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之星”评比表彰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之星”推荐等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社会知晓度和覆盖面。2014年,雨山区花园社区作为全省唯一的社区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