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民委四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1.09.2015  13:22

马鞍山市民委(宗教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各科室考核,多措并举推进工作开展。自2012年以来,连续3年被评为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领导机制,调整充实委(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局长)任组长,副主任(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科(室)按照职能具体落实,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依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务公开办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完善《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网站信息发布考核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监督考核办法,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网站建设。对照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信息公开目录,逐条逐项进行填补和修改,做到没有公开的及时公开,进一步完善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1至8月份共及时公开各类信息154条。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对财务、人事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采取多种形式,做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