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民委“四个坚持”做好“六五”普法工作

29.01.2016  10:18

2015年以来,亳州市民委(宗教局)始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认真开展民族宗教普法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坚持落实责任。委(局)领导高度重视“六五”普法教育,把该项工作纳入全委(局)总体目标管理体系,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各科室责任明确,做到及时研究解决“六五”普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作为考核干部职工成绩的重要内容和创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二是坚持向民族宗教干部和村(社区)民族宗教联络员开展普法教育。列支专项经费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干部培训,购买并发放民族宗教理论业务、政策法规书籍,制定中期和年度培训计划,采用专题学习和日常学习相结合,坚持每月学法不少于1次,先后推荐多人次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及竞赛活动。

 

三是坚持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开展普法教育。结合实际,印发《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实施方案》,以学习会、知识讲座、座谈会等方式组织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场所负责人、信众代表等开展活动,做到多层次、全覆盖。同时,通过电子媒体平台,普及法律知识,建立QQ工作群,为场所安装政策法规阅览屏,在向宗教教职人员、场所管理组成员等发送宗教政策法规相关内容,营造学法、普法氛围,大力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

 

四是坚持向普通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普法教育。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广泛开展民族工作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宗教场所活动,积极利用民族知识竞赛、民族文艺汇演、宣传栏、横幅、宣传单、短信平台、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