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民委努力做好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工作
马鞍山市民委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上动真情、用真心、下实功,努力做好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工作。
一是开展走访慰问。利用“元旦”、“春节”、及穆斯林“开斋节”“古尔邦节”等重大节,深入辖区宗教界人士及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走访慰问,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帮助解决家庭实际困难国。今年以来,共送去“两节”慰问款和困难慰问金10余万元。
二是建立沟通机制。每月至少与市清真寺民管会、各县伊协负责人开展1次谈心或思想交流活动,每季度召开1次民族宗教界人士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1次座谈交流会,每年底召开1次总结讲评会,多形式多渠道加强与民族宗教界人士沟通联系,倾听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掌握全市民族领域动态,研究帮助解决困难少数民族群众措施,妥善处置民族领域矛盾纠纷,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三是实行结对帮扶。结合全市开展“走亲戚”主题活动,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和机关干部每人至少联系1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开展“1+1”爱心结对帮扶。通过探亲走访、建立帮扶档案、记录民情日志,随时了解联系户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并在资金、技术、政策、信息等方面提供联系和帮助。
四是支持创业就业。今年以来,会同市人社局、农委等部门举办了3期专业技能培训班,共培训200余名少数民族群众,帮助提升创业就业技能;举办了2场专场招聘会,帮助20余名少数民族群众实现就业。积极为回乡有创业意向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信息、政策、资金等服务,帮助解决创业困难。目前,全市共有90多家少数民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吸纳就业人员近1000人。
五是提供贴心服务。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率先加强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市少数民族联谊会、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点等社会服务组织作用,为外来务工经商少数民族人员提供劳动就业、权益保障和法律援助方面服务。着力解决全市少数民族群众清真“三入”问题,争取投入80万元修复了损毁严重的市回民公墓上山道路,对市清真寺、回民公墓危旧设施组织专家诊断,提出维修改造方案,投入资金实施维修,切实保障和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特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