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搭建“四个平台”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

16.09.2014  14:14

近年来,马鞍山市创新工作载体,注重实践帮带,努力营造宗教教职人员培养良好氛围,推动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建立学习交流平台。每年分别定期指导市基督教“两会”和市佛教协会举办神学思想建设研讨、讲道交流和道风建设研讨活动,先后举办了“发挥宗教积极作用,促进和谐马鞍山建设”专题论坛活动和以“共圆中国梦的宗教担当”为主题的座谈会,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实现中国梦、马鞍山梦作出积极贡献。同时建立宗教团体负责任人定期学习日制度和季度联系会议制度,集体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国情、省情和市情,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二是建立人才培养平台。建立宗教后备人才数据库,指导各宗教团体建立培训教育机制,每年定期对宗教教职人员至少开展一次集中业务培训活动,举办一次法律专题讲座,选送一批优秀青年教职人员到宗教院校进修培养。近两年来,已培训教职人员600余人次,选送近20名优秀青年宗教教职人员参加院校进修。

 

三是建立服务社会平台。搭建参政议政平台,安排了7名教职人员担任市政协委员,21名教职人员担任各县(区)政协委员,积极发挥宗教界的民主监督作用。同时引导教职人员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宗教界人士广泛开展爱心捐赠、敬老爱老、扶贫助学、送医义诊等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汶川、雅安发生地震后,马鞍山市宗教界爱心人士共向灾区捐款捐物合计人民币105万元;在宗教慈善周期间,共募捐善款30万余元。

 

四是建立考评考核平台。制定下发《马鞍山市宗教团体、教职人员年终考核办法》,指导各宗教团体建立完善了宗教教职人员年终述职、年度测评和退出机制。建立对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的月、季、年评议制度。由信教群众代表对场所民管组织成员和教职人员的月、季、年教务及管理工作进行评议,并对评议结果记录备案,形成业绩档案,作为年终考核和评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