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打造“四个平台”助推城市民族工作

10.08.2014  20:25

马鞍山市注重创新工作载体,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推动城市民族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开设少数民族事务服务窗口。在雨山区花园、花山区西湖花园等少数民族较聚居社区设立少数民族人员就业服务窗口,在就业咨询、就业培训、工作推荐、单位用工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照顾,鼓励少数民族企业吸纳少数民族人员。近3年来共帮助推荐100余人(次)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

 

二是建立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爱心基金。市、县(区)两级拨出专款设立爱心基金,利用节假日和各民族传统节日时机,对全市困难少数民族群众开展走访慰问,对重点困难户开展“1+1”爱心帮扶活动,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今年以来,市、县(区)两级共送爱心款7.2万余元。

 

三是成立少数民族法律服务中心。在市清真寺挂牌成立全市少数民族法律服中心,为少数民族特别是流动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定期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和维权意识,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法律服务中心自2009年成立以来,共接处少数民族法律咨询、援助事项近500件,民族法律纠纷调解成功率100%。

 

四是设立少数民族便民服务点。在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点,发放《少数民族服务指南》,为少数民族提供政策咨询、民政求助、子女教育、户籍管理、民生信息等方面的快捷服务,受到少数民族特别是广大外来务工经商少数民族人员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