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扎实开展省级和谐寺观教堂和创建先进集体个人推荐工作

16.09.2014  14:13

近期,马鞍山市宗教局根据省宗教局工作安排,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开展了省级和谐寺观教堂和创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马鞍山市宗教局根据省文件要求和《马鞍山市“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往年创建工作实际,会同市委统战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和谐寺观教堂和第一届全省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对候选对象推荐范围、条件、程序及方法、步骤进行了明确。

 

二是成立评审组织。为确保候选对象结果的公平、公正,马鞍山市成立了由市宗教局局长詹世桂任组长,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杨继鹏任副组长,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及市级宗教团体1名代表任成员的评审小组。

 

三是严格候选对象推荐。候选对象为已被命名的市级和谐寺观教堂,但未被命名省级及以上和谐寺观教堂,且对照《马鞍山市“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管理办法》,在年度复评中得分在90分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经县(区)以及有关开发园区、新区宗教工作部门初审同意,报市宗教局经评审小组审核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