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开展第二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活动

14.08.2015  02:10

 

近日,合肥市普法办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活动,以进一步培育法治文化品牌,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本次“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采取自行申报与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申报范围包括建成的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展馆、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研发中心、法治文艺创作室等法治文化教育传播阵地。申报条件要求主题鲜明,具有识别力;载体丰富,具有表现力;活动经常,具有凝聚力;特色明显,具有引导力;功效显著,具有吸引力。

      在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市普法办将组织专人进行现场考核评定,对优秀的申报点授予“合肥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合肥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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