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局研究制定食品药品“双随机”抽查机制

30.11.2016  03:31

为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双随机”监督抽查,提升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效能,近日芜湖市局制发了《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双随机抽查机制》。

芜湖市食品药品“双随机”抽查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全面实施、统筹安排,分类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根据芜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食品药品“双随机”抽查分为单项抽查、联合抽查、交叉互查三种情形。单项抽查适用于机关各业务科室根据本科室职能按计划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跟踪检查和对下级部门监管对象的监督抽查。联合抽查适用于上级部门多业务科室对下级部门监管(整治)对象的综合性集中抽查。交叉互查适用于重大专项活动,一般由市局组织,抽调各县区(开发区)相应工作的业务骨干,对其他县区(开发区)的某项具体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抽查机制》对每种抽查方式的适用范围、执法人员抽取办法、检查对象抽取办法以及抽查工作要求等都作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